发布时间:2014-12-09 09:06:06 新闻来源:华夏时报 阅读量:1169
11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齐商银行旗下的投融资平台齐乐融融E平台正式上线。银行系P2P平台至此已近十一家。对于银行做P2P,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在28日表示,主要的监管思路在于确保风险不向银行体系内传导,同时还要防止混业经营。
如果说银行进军P2P业务还显谨慎,资产管理公司向线上的拓展则正在加速。今年以来,原本持观望态度的线下机构纷纷入场。对这些机构而言,互联网不仅可以吸引新的客户,也是业务创新的渠道。
银行系P2P添新军
面对提问,齐商银行微贷管理总监、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邹倩表示,比起P2P,他们更愿意被称为投融资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有齐发财、齐致富、齐创业三个投资项目,分别对应支持借款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产业、青年及妇女创业的融资群体。三个项目的投资起点均为1000元,收益在7%-8%之间,期限1至36个月不等。
邹倩回应称,借款端的成本基本在13%左右。除了上述项目,平台还与慧聪网等电商平台合作尝试开发新的产品,借助电商的交易数据对授信企业进行筛选。
她认为,银行做P2P也是响应监管要求,改变传统“扫街”式的业务方式,创新业务发展渠道。
从目前来看,银行系P2P虽有十一家,但业务各有不同。其中开鑫贷是以江苏省内小贷公司作为项目主要来源,虽被列为银行系,但实际业务与国开行关联并不大。陆金所依靠的是集团优势,并不限于银行。而除了这两家平台外,其他平台无论是项目还是收益,与市场其他平台相比并无明显优势。
但在上述监管人士看来,银行的产品开发体系是互联网金融不能比的,只是在分业监管的原则下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而分业监管又是1929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和适用的监管原则。
早在9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就曾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差异化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和协同监管四个原则。对于银行系的P2P,前述监管人士表示同样适应,而且尤其要重视防止风险向银行传导,确保平台是独立法人;同时要防止混业经营;银行还要重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单单成为一个代销渠道;还要将金融消费者权益放在核心地位。
虽然早有分析认为,银行做P2P是突破存贷比限制、扩展中间业务收入的有效途径,但从现实来看,政策的不明确也让众多银行处于观望。
至于监管何时出台,上述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尚没有经历过经济周期的考验。而他认为,每8~10年的经济周期往往可能反映一个行业的健康因素。
线下机构转型
除了银行,此前从事PE、并购、债权类及股权类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在加快进入市场。有线下业务的经验,对他们来说,互联网提供的是资产销售端的新渠道。而与互联网行业人士发起创立的平台相比,这些机构认为自己的长处在于“金融思维”。
“在互联网行业,即便没有清晰盈利模式,只要做大估值就是成绩。”有平台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前期一些平台还是以互联网行业思维运作,一味想扩大规模并拿到风投。有的平台甚至会直接向小贷公司买流水,把小贷公司的自有业务放到平台上来,而不是平台上达成的真实交易。
上述人士表示,现在甚至已经有小贷公司流水的报价市场。而有的平台上之所以抢标困难,也正因为上线的是既有债权,投资人自然无法再投资。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可能仅仅表现于销售渠道的创新。” 投融资平台壹文财富董事长李宾同样认为,大多P2P平台都是把线下业务拿到线上做,谈不上创新,而传统的借贷成本也降不下来。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李宾认为与国内的信用环境分不开。“因为信用信息的不完整,国内信用借款人套用FICO评分一般只有两百多分,在美国这样的信用还能借到钱是不可想象的。”他说。
“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互联网在风控等环节中的作用还没有体现出来,真正的创新产品也不多,未来的市场之大,并不是现在行业排名前几家就能垄断的。”李宾说。
大唐小贷转载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