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2 10:46:11 新闻来源:网贷之家综合 阅读量:1343
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央行牵头多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在该总方案下出台有关第三方支付、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跨界资管、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从事金融活动等子方案。
据财新报道,此轮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核心内容,即在《实施方案》的要求下,由各省级政府组织辖内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界定,以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各类业务“线上线下一起抓”,建立“负面清单”并严格管理准入。
负面清单要求P2P不得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期限错配、期限拆分;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对于P2P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均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转让、股权转让、股市配资等业务。
多位相关权威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该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不到一年,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评估、验收四个阶段,所有工作将于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
据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此外,4月13日,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已发设立的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该实施方案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包含九大类情况。
此外,该实施方案还要求,突出重点网站的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基金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平台、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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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2日